南山科技金融在线平台会员服务协议
《南山科技金融在线服务协议》是南山科技金融在线会员与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创新局就南山科技金融在线平台服务的相关事宜达成的协议,协议双方应予遵守。
第一章 术语及释义
第一条 如无特别说明,下列用语在本协议中的含义为:
会员:指南山科技金融在线平台会员,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南山科技金融在线平台网站通过必要的注册程序后即成为南山科技金融在线平台会员。
中心:指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创新局创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
平台:指南山科技金融在线平台,网址:www.htefol.org
平台服务:指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创新局通过南山科技金融在线平台为会员所提供的服务。
第二章 协议的组成及签署
第二条 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及所有中心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或修改的有关平台的各类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所有规则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中心另行明确声明外,任何与南山科技金融在线平台有关的一切服务、交易及非交易活动均受本协议约束。
第三条 会员应当在注册或使用南山科技金融在线平台服务之前认真阅读全部协议内容,对于协议中以加粗字体显示的内容,会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如会员对协议有任何疑问的,应向中心咨询。
第四条 在办理南山科技金融在线平台会员注册程序或使用南山科技金融在线平台服务时,当事人应当是具备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符合中心规定的其他会员注册或使用南山科技金融在线平台服务的条件(简称“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如果当事人不符合上述约定,当事人应立即停止注册程序或停止使用南山科技金融在线平台服务,当事人不停止注册程序或不停止使用南山科技金融在线平台服务的,中心有权终止其注册程序及南山科技金融在线平台服务。
第五条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确认同意本协议后,即成为南山科技金融在线平台会员,本协议即在会员和中心之间产生法律效力。会员承诺接受并遵守本协议的约定。如果会员不同意本协议的约定,会员应立即停止注册程序或停止使用南山科技金融在线平台服务。
第六条 中心有权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或业务需要对本协议及各类规则不时进行调整或修改,涉及收费或其他会员权利义务变更的调整或修改,将以网站公示的方式进行公告,不再单独通知会员。自公告施行之日公告内容构成对中心与会员间协议约定的有效修改和补充。如果会员不同意接受中心调整或修改的内容,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南山科技金融在线平台服务。会员继续使用南山科技金融在线平台服务的,即视为会员接受经调整或修改的协议和规则。
第三章 会员的主要权利及义务
第七条 会员在注册时应自行设定登录名称和密码,会员有义务在注册时提供完整、真实、准确的信息及相关注册资料,并保证该信息及资料内容的持续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会员的信息及相关资料发生变更时,会员有义务及时在南山科技金融在线平台更新有关注册资料。因会员的信息或其他注册资料不完整、不真实、不准确、失效或违法而产生的全部法律后果由会员承担,因此给中心或其第三方造成损失的,会员应予以赔偿。
第八条 会员设置的登录名称不得侵犯或涉嫌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如会员连续12个月未使用会员的登录名称和密码登录南山科技金融在线平台,中心有权终止向会员提供南山科技金融在线平台服务,注销会员的账户。账户注销后,相应的登录名称将开放给任意用户注册登记使用。
第九条 会员通过南山科技金融在线平台所在网站上注册为会员以后,有权使用自己的会员登录名称及密码登录南山科技金融在线平台。会员应妥善保管自己的登录名称及密码,避免以不安全的方式或在不安全的环境下使用密码,切勿将密码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任何他人,或以易被他人发现、获得、盗用的方式保管。会员应对使用其登录名称以及密码而从事的一切交易或非交易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条 会员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出租或授权他人使用自己的注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会员登录名称及密码),会员违反该规定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会员自行承担责任,因此给中心或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会员应予以赔偿。
第十一条 会员办理南山科技金融在线平台业务应直接登录南山科技金融在线平台所在网站,而不应通过未经中心认可的邮件或其他网站提供的链接登录。
第十二条 会员承诺其在使用南山科技金融在线平台服务时的所有行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中心相关规则并符合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会员应对其在南山科技金融在线平台或南山科技金融在线平台服务中传输、发送、发布的全部信息内容负全部责任。因会员在南山科技金融在线平台或南山科技金融在线平台服务中传输、发送、发布的信息内容而导致中心或其他第三方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的,该会员应承担全部责任,并应赔偿中心或第三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第十三条 为方便会员使用南山科技金融在线平台服务及其他服务,会员同意并授权中心将会员在注册、使用南山科技金融在线平台服务过程中提供、形成的信息传递给向会员提供其他服务的中心获取会员在注册、使用其他服务期间提供、形成的信息。
第十四条 会员对于其发布在南山科技金融在线平台所在网站的各类信息(但不包括会员的身份信息)以及其派生的知识产权等,均授予南山科技金融在线平台独家的、全球通用的、永久的、免费的许可使用权,中心有权对之以电子或书面等方式进行使用、复制、发行、修订、改写、发布、翻译、分发、执行和展示或制作其派生作品。
第十五条 会员不得使用与南山科技金融在线平台业务无关的任何装置、软件或例行程序干预或试图干预南山科技金融在线平台的正常运作或正在南山科技金融在线平台进行的任何交易。
第十六条 会员不得对南山科技金融在线平台上的任何资料作商业性利用,包括但不限于在未经中心授权的情况下,复制在平台上展示的任何资料并用于商业用途。
第十七条 中心将通过南山科技金融在线平台或其他适当渠道发布有关南山科技金融在线平台的各类规则、通知、公告及声明,会员应当经常浏览南山科技金融在线平台发布的各类规则、通知、公告及声明,以了解南山科技金融在线平台各类政策、规则、事项的变化。中心无义务单独或个别地通知会员前述信息。但会员仍应及时更新个人通讯或联系方式,因会员未及时更新而导致通知不到、权利丧失、服务中断或终止等不利后果由会员承担。
第十八条 其他具体约定参阅南山科技金融在线平台的相关规则。
第四章 中心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第十九条 中心有义务在现有条件下提高服务质量,确保为会员提供的服务顺利进行。 如因不可抗力或中心控制范围外的原因造成的服务中断或其他缺陷(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社会事件、硬件故障以及因网站所具有的特殊性质而产生的包括黑客攻击、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导致的影响、政府管制而造成的暂时性关闭在内的任何影响网络正常运营的因素),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将尽力减少因此而给会员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任何由于中心合理控制范围以外的原因而产生的交易或服务系统问题,造成资料、行情等信息传输或储存上的错误,导致资料泄露、丢失、被盗用或被篡改等,致使中心平台响应延迟或未能履约的,对此可能造成的任何责任中心不予承担。
第二十条 会员的登录名、密码和会员号遭到未经授权的使用或发生其他任何安全问题,会员应立即通知中心。
第二十一条 中心对自身发布的公告信息真实性负责。南山科技金融在线平台会员信息以及会员的产品/服务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络信息,产品/服务的描述和说明,相关图片等)均由会员提供,会员依法应对其提供的任何信息承担全部责任。 中心对此等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或真实性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二条 中心对服务中涉及的会员资料负有保密义务,但在下述情况下披露会员资料,中心均得免责:
1、本协议另有约定或事先获得会员的明确授权或应允;
2、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3、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按法定程序的要求;
4、为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
5、披露前已为公众所知悉;
6、为维护中心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三条 对于会员在南山科技金融在线平台上的不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违反会员所做承诺或约定义务、违反南山科技金融在线平台规则等)或其它任何中心认为应当终止服务的情况,中心有权采取删除或屏蔽会员发布的信息、限制或终止全部或部分服务、解除协议、列入黑名单、网站公示等一项或多项处理措施,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中心在有证据证明会员或具体交易事项存在违法违规或违反本协议等问题时,有权根据不同情况选择做出给予会员包括但不限于警告、公示、限权、终止服务等不同程度的处罚,并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会员同意中心在会员的计算机上设定或取用南山科技金融在线平台cookies。
第二十五条 会员同意,中心有权根据业务需要将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其关联公司,发生此种情况时中心仅需提前以网站公告的形式通知会员即可。
第二十六条 其他具体约定参阅南山科技金融在线平台的相关规则。
第五章 责任范围及责任限制
第二十七条 南山科技金融在线平台会员信息由会员本人自行提供,南山科技金融在线平台不保证该信息之准确、及时和完整,会员应自行判断并承担相应风险。
第二十八条 会员经由使用南山科技金融在线平台服务获取的任何资料,应由会员自行核实且自负风险,因下载或使用资料而导致的任何损失,会员应自行承担责任。
第二十九条 除非中心明确予以承诺,中心不对会员之间的交易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介入会员通过南山科技金融在线平台进行交易而产生的纠纷,因通过南山科技金融在线平台进行交易产生的风险和损失由会员自行承担。
第三十条 会员自南山科技金融在线平台及南山科技金融在线平台工作人员或经由本服务取得的建议和资讯,无论其为书面或口头形式,均不构成中心对本服务的保证。 对会员因使用上述建议或资讯而产生的损失,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十一条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在任何情况下,中心对本协议所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总额不超过向该会员收取的该年度服务费用总额。
第六章 争议解决
第三十二条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协议之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法律。
第三十三条 会员和南山科技金融在线平台之间因本协议引起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向中心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在诉讼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